2010年8月11日星期三

无题

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日前表示,明年起,所有新村想要申请拨款的话,必须得到村长,新村发展官和当地马华区会主席的认可?

这合理吗?

看看曹部长给的理由,“经过这三方面的协商,可以确保有关拨款用在正确的地方,而不会浪费或无益民生。”

理由很充足!但是问题出在为什么只能马华区会主席的签名呢?当地其他政党的签名呢?

如果说是华基政党的话,只有马华吗?还有行动党和民政呢?

难道凭着国阵成员党的伙伴关系就可以签名吗?所以308大选输得一败涂地,已经没有发言权的民政党就不能签了?

此举毫无疑问,只会增加怨言,并不让人觉得马华有做事,而是带来更多麻烦!

如果牵涉到人民的利益,政党就不应把政务与党务混在一起以达致本身的利益,而是真正的以民为先!

怎么做?

只要减少繁文缛节,改变官僚作风,不要故意刁难,广大人民就很满足了。

如果继续这样强调裙带关系或者为人民添麻烦,人民的耐心已经消耗殆尽了。等到下届大选,就有好戏可看了!

另外一个让人失望透顶的新闻,就是反贪委员会的业余行为。

一张白纸黑字的字条,是一个多么重要的证据啊!结果隔了一年才提出来,为的是什么?

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胜利过得了良心吗?过得了群众的眼睛与基本判断力吗?

再一次,为我国的司法制度哀悼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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