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18日星期一

一国两制?

对我国人民而言,这么生疏的字眼,也出现在我们的报章头条,这又是为什么呢?

对于最近闹得乱哄哄的"禁用阿拉案",首相署部长,小纳说,我们应该仿效中国对香港的一国两制制度,让东西马有不同的处理方法。

为什么?

因为东马有较多的基督徒,就酱...

就因为东马的基督徒比较多,所以他们可以使用"阿拉"字眼?

西马的基督徒就不能使用?这符合所谓的"一个马来西亚"吗?

既然要一个马来西亚,为什么又要一国两制?

这次的"禁用阿拉案",只会走向两种结果,一个是"先驱报"撤案,不用"阿拉"字眼...

另一个,就是"某些人"透过所谓的"群众"和"社会"的压力,迫使"先驱报"屈服...

前者一旦成真,放话支持或暗地里支持禁用"阿拉"字眼的"某些人",将会乘机邀功,把自己的种族斗士色彩再重重的加上一笔!

后者一旦成真,只会加剧其他社会大众对于"某些人"的态度与所采用的手法愈加不满,在下次大选中再次引起沙尘暴!

无论如何,只希望不要发生任何流血的冲突就好了,因为事情的最终结果,一定会发现当初引起争议的火头,已经和结局没有任何关系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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