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2月10日星期三

结束了?

霹雳州大臣双胞案终于下判了,这是一个盖棺论定的句号还是一次暴风雨的惊叹号?

事前许多人都知道,此案的最终裁决必定是国阵获胜,但是没有想到竟是五比零一致通过的最终比分。

这再次证明了,我国司法的独立性以及公平性,是绝对绝对可容质疑的...

针对五位法官所给的理由,我不是法律专家,不能给什么专业的反驳,但是,也想发表一些浅见...

第一,如果州议会没有通过不信任动议,州大臣没有辞职,州大臣要解散州议会而州苏丹说不行,但是却选了另一位大臣!

那么,可以请问一下,这符合所谓的三权(司法,行政,立法)分立吗?

而这三权里,有王室权力吗?

同理可证,等到哪天首相要解散国会,而最高元首不肯,并推举了另一位首相,国阵能接受吗?

第二,法院裁决,不信任动议不一定非要在州议会里头举行。

那么,我可以在咖啡室,大树下,我家举行吗?

这么庄重的仪式如果不必在州议会举行,那么,州大厦可以关门了...

第三,若州务大臣拒绝辞职,州宪法是否允许苏丹革除大臣或宣布有关职位悬空?

答案是,法院裁决,苏丹可以革除大臣!

那么,王室的权力还真是大啊,不但可以选择州大臣,不如哪天也帮忙把中央政府的毒瘤清一清?

以后在遇到这类连司法都有理说不清的情况,不必交给法官审理了,直接由王室来吧!

那么王室就可以成为第四权,重新取回以前被取消的权力了。

国家的三权分立宪法制度,也要修改修改了,改为四权不平王室制裁吧!

这次的司法闹剧到这里,也该划个句号了,无论是国阵还是民联也该收拾心情,重新赢回选民那破碎的心...

1 条评论:

Princess Je t'aime 说...

Good point, good analysis, the Politic lecturer (see, i even forget his name dy) sure will very hapi when read ur article~